违规动火、破坏燃气管线,北京公布2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13       来源:佚名    分享到:

违规动火作业,当事人被行政拘留;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线,涉事公司被行政处罚。11月10日,北京公布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

今年7月19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城区新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白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违规进行明火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白某某被行政拘留3日。

“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市消防救援总队提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指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动火作业,并落实看护措施,清理周边可燃物,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结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如遇火情,必须立即报警,及时处置。

8月20日11时许,在顺义区杨镇政务服务中心东侧,北京鑫稷圣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施工作业人员在使用挖掘机对路床进行整平过程中,将地下燃气管挖漏,13时32分被破坏管线修复完毕。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对北京鑫稷圣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提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一是燃气泄漏极易发生燃烧、爆燃等现象,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施工过程中务必高度重视地下燃气管线保护工作;二是施工前要登录“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发布工程信息,与燃气公司等管线产权单位取得对接,掌握地下管线实际位置走向,避免盲目施工导致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发生;三是施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对地下燃气管线保护意识,重视对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在采取挖掘、钻探、顶管等工艺时务必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做足准备后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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