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命线工程获国家五大政策支持,掀起万亿韧性城市建设热潮!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佚名    分享到:

早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这是新时代新征程城市发展的战略要求。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城市地下管网是城市的“里子”工程。为了进一步做好“里子”,地下管网改造成为城市更新工作中的一项重点任务。

2021至2024年,国家连续出台政策文件,强调城市老旧管网改造更新的重要性。自去年开始,“地下管网”多次被中央重要会议提及,并被视为城市更新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均在着力加速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与此同时,在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中,也明确“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包括“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等多项重点任务。政策“暖风”频吹、改造力度不断加大的背后,是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的更新,也是地下管网改造技术的迭代。

目前我国城市供水管道长度达110.3万公里,排水管道长度达91.35万公里,天然气管道长度达98.04万公里,供热管道长度达49.34万公里。仅这四项,管网的长度就达到近350万公里。

“城市生命线”的病患会引发积水内涝、水体黑臭、道路塌陷、爆燃爆炸等问题。按照相关标准,给水管道、排水管道设计工作年限不小于50年,燃气管道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小于30年。由于这些管道直接埋设在地下,长期受到土壤、地下水、地下杂散电流等影响,不可避免会出现老化、破裂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达到设计工作年限的管道必须须更新。

此外,目前我国老城区建设年代普遍超过20年,在城市更新的大趋势下,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更新,也将改善老旧小区的环境,民生意义重大。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9月2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的具体落实工作。

其中提到,目前7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已经全部下达,用于“两重”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和“两新”工作的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已经全部下达到项目和地方,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经过梳理,续建基础设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地下管网建设、城市更新等领域增量资金需求较大。

2024年发布以下5个国家政策支持方向无一不指向“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政策支持!!

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

划重点

到2027年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对韧性城市建设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到2030年,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推动建成一批高水平韧性城市,城市安全韧性持续提升,城市运行更安全、更有序、更智慧、更高效。

重点任务之一: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深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掌握现状底数和管养状况。编制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对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消火栓(消防水鹤)、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智能化管理。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智能化改造。

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新建市政基础设施的物联设备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旧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应区分重点、统筹推进,逐步实现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模拟仿真、情景构建、快速评估和大数据分析,提高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建立涵盖管线类别齐全、基础数据准确、数据共享安全、数据价值发挥充分的地下管网“一张图”体系,打造地下管网规划、建设、运维、管理全流程的基础数据平台,实现地下管网建设运行可视化三维立体智慧管控。强化燃气泄漏智能化监控,严格落实管道安全监管巡查责任,切实提高燃气、供热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居民加压调蓄设施防淹和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水质监测,保障供水水质安全。加强对城市桥梁、隧道等设施的安全运行监测。

统筹管网与水网、防洪与排涝,健全城区排涝通道、泵站、闸门、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应急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推动地下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及其连接通道等重点设施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强化地下车库等防淹、防盗、防断电功能。

2、 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

资金支持方向

示范城市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工作,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

3、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到 :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并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实现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生命线工程深度融合。

4、 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应急管理部

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

通知提到,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好发展和安全,高度重视城市工程建设及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地质安全风险,坚持安全第一、标本兼治、系统管控、统筹施策的原则,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全力提升城市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和幸福安康的宜居环境。‍

通知提到,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地质安全风险研判、决策评估和风险管控的协同机制,细化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城市地下公共空间摸底调查,综合监测数据、探测数据、历史塌陷数据等,按照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有关规定要求,建立涵盖多源数据的监测预警管控平台,实现数据信息的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加强与关联平台、系统的对接,建立多方位多参数监测体系,科学指导地面塌陷预警和道路地下病害体整治,特别是地下管道破损渗漏整治,提升预警能力。加强地下水和地热资源开发的动态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接入预警监测管控平台。健全突发地质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协同机制,组织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5、 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文中提到: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深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掌握现状底数和管养状况。编制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对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热力、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搭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系统,加强设施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动态预警、精准溯源、协同处置,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大力推行智慧工地、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桥梁、智慧路灯等“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信息监测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提升既有房屋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等领域监管效能。

放眼全国,各地动作不断,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多地密集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多地把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作为重要抓手之一,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预警上报。

01国家层面 | 政策出台助力

2018年1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工程抗震等安全技术和产品。

2019年11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明确指出增加城市总体规划及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评价内容包括:制定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洪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消防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排水防涝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专家论证评审和中期评估。

2021年9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引发《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安委办函〔2021〕45号),该指南在梳理总结各城市安全现状和共性问题基础上,吸收了上海、南京、深圳、合肥、佛山、成都、杭州、烟台、东营等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实践的成果经验,着眼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力求突出前瞻性、实用性、操作性,明确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内容以及配套机制保障要求,突出平台建设中的政府统一领导和部门分工协作,确保不断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2022年10月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刻吸取近期一些城市因强降雨和安全生产问题发生的重大事件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3年5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在深入推进试点和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基础上,我国将全面启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

倪虹说,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普查,建立覆盖地上地下的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库,找准城市基础设施风险源和风险点,编制城市安全风险清单。

02地方层面 | 出台响应落实

2019年9月26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7号),提出:强化供气、供电、供热、给水、排水、通信、交通等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监测,推进城市生命线系统预警控制自动化。

2021年5月31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要求:逐步提升供电、排水、燃气、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运行标准,保障基础设施在极端天气气候条件下平稳安全运行。

2021年4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沪府发〔2021〕3号),要求:加大城市生命线系统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维护管理力度,推动基础设施数据库融合建设,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

2022年5月4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目标:以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为引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做到全面感知、全面接入、全面监控、全面预警,打造“陆海空天地”一体化的城市安全风险感知体系。

2022年5月31日

江苏省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京召开2022年第二次工作调度会。

会议强调:各试点城市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现场会精神,聚焦7个风险场景,强化“综合监管”,推动“智慧监测”,打造城市安全监管“江苏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工作难题,加快推进安全风险评估、智慧监测,重点聚焦数据汇聚整合、脱密脱敏,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接入省级监管系统;要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强大合力,在资金保障、技术支撑上大力支持,谋划相关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为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提供强劲动力。

2023年6月25日

浙江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现场会在柯桥召开。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城市运行领域有关单位代表等齐聚一堂,交流各地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经验,共同探讨如何通过数字化手段,及早发现、管控风险隐患,并强调管理过程中以“人防”为主的理念,切实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23年

河南省印发《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要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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